一位文科生在美国的厨娘生活

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时间:2014-10-10 10:39:49  

   【小编有话:因为当年血气方刚的一个冲动,便不由地做了多年的异乡客。常说想家,想吃母亲做的饭菜,想陪父亲嘬点小酒,想念院子里轻易不开花的桂花树和每年硕果累累的石榴树。习惯自己做饭,煎、炒、蒸、炸,也无非是想在这一点点的尝试中,吃到一口家的味道。以下是一篇读者来稿,这位读者讲述了在美国三年的厨娘生活,以做饭为切入点,表达了对家的思念,也反应了广大在美华人对故土深深的眷恋。】

  【侨报网讯】2008年,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,曾经写过一篇小短文《家乡菜的味道》,记得是在北京吃绍兴菜的经历和一些感受。如今,身在异国,提笔再写家乡菜的味道,心境有相似也有不同。

  大学毕业,拉着两个大行李箱,装着被子、枕头、夏天的短裙、冬天的大衣,坐了20个小时的飞机,来到美国,开始我的研究生生活。那是一个位于东南部的小镇子,我和朋友都笑谑着说这是一个“大农村”。确实,这是一个围绕着大学而慢慢建立起来的小镇子。村儿里的生活简单纯朴,没有纽约的灯红酒绿,没有洛杉矶的琳琅中餐,没有华盛顿的历史古迹,有的是一种纯正美国生活的闲适,或者是无聊,参杂着看论文写论文的忙碌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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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记得刚来美国吃的第一餐,麦当劳的三号套餐。我算是一个恋旧的人,那顿饭的小票还保存了许久,之后却在一次搬家后再也不见了踪迹。那是一个没车寸步难行的地方。刚到美国的时候,公寓并没有着落。好心的师兄超哥带着我们跑了几个物业,终于定了房子,签了合约,却通知我们六日后才能入住。在中国学生会的帮助下,我和室友金子开始“游击战”的生活,住过客厅,睡过沙发,清早醒来的时候见过“小强”,晚上入眠的时候听过蛐蛐叫。不住在自己的屋子,自然没法自己做饭,于是就开始了麦当劳、赛百味、麦当劳、赛百味循环的日子。后来同专业同学小溪的公寓先能入住了,我和金子也就转移到了她家,做了到美国后的第一道菜——番茄炒鸡蛋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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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都说,番茄炒鸡蛋是99%的留学生做的第一道菜,可能是因为它简单好学,可能是因为它滋味鲜美,也可能是因为它有属于中国的颜色——红色和黄色,让人潜意识里心情愉悦,能产生一种安慰。说来奇怪,直到现在,我的脑子里还是能清楚地浮现出那盘菜的模样:鸡蛋炒老了,有点棕色的焦了的痕迹;番茄块儿切小了,软趴趴地基本没有了原先的形状;水放多了,炒菜有一种变成汤的嫌疑。理论上来说,这是一道失败的番茄炒鸡蛋;实际上来说,这是一道被我们吃了个底朝天连一点儿汁水都不剩的番茄炒鸡蛋。吃完以后,我们沉默了一会,然后又开始嘻嘻哈哈地打闹。我不知道沉默的一小会,她们想了什么,而我却想到了我妈在厨房的身影,好像听到了各种肉、菜、鱼在锅里噼里啪啦翻腾的声音,一番如唱戏搬的热闹后,神奇地变成了餐桌上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。没有精致的餐具,没有讲究的摆盘,甚至没有好看的颜色搭配,却是吃了二十几年仍不变的好吃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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